新京报讯 依据北京卫健委近日消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健康体检行业 “实名制” 体检相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以下为通知全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健康体检行业 “实名制” 体检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本市健康体检行业管理,规范健康体检机构以及体检者的行为,切实贯彻落实 “实名制” 就医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健康体检流程管理
各健康体检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健康体检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身份核验的重要职责。应当依据机构布局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流程动线;严格落实 “实名制” 体检制度;完善人证比对、现场照片采集等关键环节;加大登记、采血等重点岗位的身份核查力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受检者身份核验工作,避免出现环节上的疏漏,防范代检事件的发生。
二、落实受检者身份信息核对
各健康体检机构应全面加强全流程受检者身份核对工作。体检登记岗位需配备身份证阅读器,借助体检信息系统现场读取受检者身份信息并进行核对,以确保 “实名制” 体检得以有效落实。具备条件的机构可采用人证比对系统,进一步提升信息核验的准确性。在登记环节,还应当通过身份证读取或者现场照相等方式采集受检者照片,借助体检信息系统实现各检查科室对受检者基本信息和照片的核对。在体检过程中,还可运用电子监控、腕带标识等手段,加强对体检过程的监控。
三、实行受检者 “实名制” 承诺
各健康体检机构应加强对体检者自身行为的约束与管理。在登记环节,受检者需签署 “实名制” 体检承诺,承诺本次体检的各项检查项目均由本人完成,不存在他人代检的行为,若有违反,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以及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各健康体检机构可根据体检流程设计承诺书签署环节,该环节既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与导检单、病史调查等内容相结合,并做好存档管理工作。
四、加强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
各健康体检机构应大力加强体检信息系统和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体检信息系统应确保体检各环节的信息流畅通无阻,尽量减少纸质体检表的使用。充分利用体检信息历史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历史结果比对,当发现受检者检测值偏离较大时,系统应自动发出预警提示以便进行核查。对于采血、放射等易发生代检行为的环节,应安装监控系统,进行重点核查、重点防范、重点管理,杜绝代检行为有可乘之机。
五、重视 “春招”“秋招” 等特殊时期行业监管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需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健康体检机构,督促其切实做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在 “春招”“秋招” 等特殊时期,要加大对健康体检 “实名制” 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加强与公安、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移送相关线索。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应重点在 “春招”“秋招” 等关键时期,对各区健康体检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应将 “实名制” 体检相关要求纳入常态化监控范围,及时总结发现的共性问题,持续完善健康体检流程设置,推动本市健康体检行业持续、良性发展。